活動說明
▍活動時間 ▍
2024年4月11日15:00:00 ~ 2024年5月31日23:59:59
▍活動內容 ▍
活動期間內於「陽光康喜線上官方網站」登入會員帳號,凡單筆訂單消費指定商品件數達15件以上者,即現享揪團優惠折扣!且於活動結束後結算單筆訂單件數達指定條件者,即可獲得旅遊金、產品購物金等獎項。
※本團購活動結帳再享消費金額10%之會員紅利金回饋※
※本團購方案不可累積商品紅利金※
▍揪團折扣說明 ▍
活動期間內凡單筆訂單達指定件數,即現享揪團優惠折扣。(限自然人之訂單金額,開立統編訂單不列入計算)
▍揪團得獎資格 ▍
👉比數量👈
◆首獎一名 — 價值$12,000元旅遊金
於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件數最高,且同時符合單筆訂單消費件數達60件以上(含)者,即可獲得。
◆貳獎一名 — 價值$8,000元旅遊金
於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件數次高,且同時符合單筆訂單消費件數達60件以上(含)者,即可獲得。
◆參獎一名 — 產品購物金$3,000
於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件數第三高,且同時符合單筆訂單件數達30件以上(含)者,即可獲得。
👉比手速👈
◆手刀獎十名 — 產品購物金$500
於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達揪團低標15件,且為前10名揪團成功者,即可獲得。
※得獎者不重覆獲獎,且以最高獎項領取※
舉例:
1. 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達70件,且同時為前10名揪團成功者,其獲得首獎 — 價值$12,000元旅遊購物金,但不重覆再得手刀獎 — 產品購物金$500。手刀獎得獎資格則往下遞延至第11名揪團成功者獲獎,以此類推。
2. 活動期間內單筆訂單消費達70件,且於活動結束後尚無其他單筆消費訂單件數達60件以上(含),則獲得首獎 — 價值$12,000元旅遊購物金,貳獎 — 價值$8,000元旅遊購物金獲獎者則從缺,以此類推。
▍獎項說明 ▍
◆旅遊金
1. 為主辦單位指定旅行社之等值兌換券,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後,請於指定時間內填妥 中獎通知暨簽收單 並掃描成電子檔寄回指定信箱。
2. 確認資料無誤後,主辦單位將提供可兌換之指定旅行社資訊予得獎者,後續得獎者可自行聯繫合作旅行社指定行程並兌換。
3. 若得獎者選擇行程總價超過旅遊購物之獎項金額,則由得獎者自行補差價;若行程總價未達旅遊購物之獎項金額者,則視為放棄獎項與行程總價之差額金額。
4. 旅遊金兌換期限為 2024年12月31日-前,請於期限內聯繫指定旅行社兌換,逾期即視同放棄兌獎資格。
◆產品購物金
1. 於陽光康喜線上官方網站( https://www.suntivas.com/ )適用。
2. 得獎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於指定時間內將購物金( 即 紅利金)匯入會員帳戶。
3. 產品購物金(紅利金)無使用期限。
▍其他說明 ▍
1. 此全民團購活動得獎名單將於 6/14(五)前 於此活動頁( https://www.suntivas.com/events/groupbuying_202404 )公佈,並同步寄出會員e-mail通知中獎。
2. 如為旅遊購物金得獎者,通知中獎信件將一併附上 中獎通知暨簽收單 供領獎填寫,中獎通知暨簽收單請於 6/23(日)前 掃描成電子檔寄回指定信箱。
3. 公佈中獎名單後,請依規定完成兌獎流程,以利獎項發放。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或未於規定內繳交回函,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不另行通知,亦不進行候補。
4. 如遇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項品內容變更,主辦單位有權以等值商品取代之,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。且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保固、維護責任。
5. 所有獎項皆將採事後發放,主辦單位保有修改、變更、暫停、中止、提前終止或取消本活動或獎項之權利, 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公告之; 如活動有任何異動將公告於陽光康喜官網及官方粉絲專頁中,恕不另行通知。活動參與者如果選擇繼續參加本活動,即視為同意該等變更、修正。如有與本活動相關之提問,亦可透過電子郵件寄到客服信箱 digital.analysis@js-adways.com.tw 與陽光康喜品牌小組聯繫,提醒您電子郵件主旨請標示『陽光康喜 — 全民團購主活動』。
6. 本活動凡企業批發採購及開立統一編號等訂單不列入計算項目;訂單付款失敗、訂單取消及商品退貨即無法列入計算,即使取消退貨亦無法重新計算,主辦單位有權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7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它不可歸咎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導致本活動參與者登錄或上傳之資料有所延遲、遺漏、錯誤或無法辨識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責任,活動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8.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等細節之權利。且所有獎項均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,中獎資格不可轉讓予第三人。
9.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,得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者,須納入個人年度所得,並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。為辦理扣繳憑單開立事宜及確認得獎者之身份,須請得獎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護照影本、在台居留證影本或其他可證明得獎者身份之文件影本。(稅務扣繳相關法規規定請參照財政部網站);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(或利用陽光康喜官方網站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,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)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10. 本活動未盡事宜,係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補充之,如因本活動涉訟,係依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